北京国资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北京国资公司纪委 时间:2024-12-27
北京国资公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高站位、立体式、全过程、系统性谋划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全面整改有局限、持续整改韧劲不足等问题,推动公司系统巡察整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高站位谋划全局,发挥好整改领导责任“指挥棒”。一是深入实施“三改”策略。公司党委坚持“被巡察企业统筹全面改,总部部门上下联动改,其他企业举一反三改”的“三改”策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向公司系统通报巡察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总部部门对照自查,扫除“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现象,其他企业对号入座、照方抓药,自查自纠、未巡先改。二是构建“七位一体”督导体系。明确公司党委、班子成员、被巡察党组织、纪检机构和组织部门、股权管理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巡察机构等主体的整改责任,构建巡察整改“七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对整改方案、整改过程、整改效果严格把关,打造由点带面、全面参与的整改格局。三是实现整改验收“全覆盖”。在一届党委任期届满前,以机动巡察的方式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大起底”,对所属二级企业党组织和总部机关党总支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检查验收,形成从“发现问题”到“整改落实”再到“检查验收”的工作闭环。
立体式传导压力,吹好整改主体责任“冲锋号”。一是分层次反馈意见。公司党委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由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带队,分别向总部分管领导、股权管理部门、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严肃反馈巡察意见,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分难度督促加压。针对制约被巡察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硬骨头”问题,按照“一题一建”、综合施治、重点推动的原则,向总部部门和有关二级企业党组织发出《巡察建议书》,持续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分重点整改约谈。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进度慢等情况,由党委书记对被巡察企业党政“一把手”和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分成效加强考核。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正向和反向激励,助力巡察整改跑出“加速度”、确保高质量。
全过程跟踪督办,念好整改监督责任“紧箍咒”。一是严查快办移交问题。纪检机构认真分析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组织部门依规处置移交的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2018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32件。二是严格日常整改监督。总部有关部门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报告,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并检查销号。2018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结合巡察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50余次,推动完善制度707项。三是严肃开展治理整治。公司党委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紧紧盯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风险防控,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先后开展“银行账户”“虚假发票”“供应商管理”“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整治10余次,有效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系统性强化指导,用好统筹督促责任“推动器”。一是制度先行,推动整改制度化。将巡察整改各项要求纳入公司“1+3+N”巡察制度体系,在《关于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操作指引》中明确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整改督导机制,为推动巡察整改深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规范引路,推动整改程序化。编发《巡察整改工作指引》,梳理汇总巡察整改有关制度规定、工作流程、政策示例、辅导参考等文件材料,制定《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7个报告模板,规范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各流程步骤的工作要求。三是强化督促,推动整改常态化。突出巡察整改从进驻开始、在巡中发力,及时梳理汇总属于立行立改范围的问题,按程序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同时明确每年6月底、12月底,被巡察党组织要及时报告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直到问题见底清零。四是台账管理,推动整改数据化。实行整改进度台账、数据汇总台账、立行立改督办台账、问题线索移交督办台账等“4本账”管理模式,跟踪掌握整改进度,为统筹谋划工作、分析总结问题、加强整改督办夯实基础。(文/刘子硕 责编/郭毅)